•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自救指南
当前位置:首页>自救指南

哪些东西可作为家暴的证据?

作者:匿名 日期:2017-11-22 浏览: 3207 次 来源:未知

(1)告诫书:公安机关出具,记录了施暴者身份、实施家暴的陈述,以及不得再实施家暴的保证等;

(2)证人证言: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发生的人的证言;

(3)报警记录:家暴发生后报过警,警方的出警记录和谈话笔录;

(4)验伤报告:法医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病例、医药费收据等;

(5)书证:若受害者曾向妇联、居委会、双方或一方的工作单位等机构投诉过家暴问题,这些机构可以出具书证;

(6)视听资料:能够证明施暴行为存在的录音资料或影像资料;

(7)悔过书:施暴者写过的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