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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立法调研小组赴辽宁专题调研公安系统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情况

作者:匿名 日期:2018-08-23 浏览: 1780 次 来源:未知

       制定《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列为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2018年立法调研项目。为做好有关立法调研工作,汲取外省市的先进经验,8月16日至8月17日,由天津市人大内司委、市妇联、市公安局组成调研组赴辽宁学习考察辽宁省公安系统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经验做法。

  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警务综合信息处理平台建设情况,查阅了沈河分局山东庙派出所家庭暴力案件接处警及告诫书案卷,听取了公安沈河分局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经验,详细了解了基层公安干警针对家庭暴力案件的现场处置流程。公安沈河分局“建立一个机制、抓住两个环节、搭建三个平台、做到四个强化,发挥公安机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主力军作用”的做法给调研组一行留下深刻印象。

  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深入了解了辽宁省人大、省公安厅、省妇联以及基层派出所和妇联各自开展家庭暴力干预工作的情况,并就两地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特色经验和共性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辽宁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辽宁省妇联系统处置家庭暴力投诉工作规范》、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情况通报制度、辽宁省贯彻实施“一法一规”(反家庭暴力法、辽宁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专项调研工作等制度安排和工作举措,为我市制定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提供了鲜活经验。

  天津市妇联副主席闫英霞说,辽宁省反家庭暴力工作体现了认识高、措施实、见成效三个特点,多部门合作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健全完善,14个主要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联动配合到位;公安系统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强化预警排查、治安调解、查处打击和执法培训,使“家庭暴力是民警要管的事”在系统内成为共识,筑牢制止家庭暴力的第一道保护线。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办副主任张劲枫指出,对比辽宁省的先进经验,天津还存在很多不足,回去要再消化再吸收,认真梳理在立法层面和工作层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强化公安系统反家暴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基层执法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做好家庭暴力警情的管控、研判和预防,积极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天津市公安局表示,辽宁省公安系统建立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回访制度和重点人口管控制度,在110接处警平台单独设计家庭暴力警情分类,并将家庭暴力告诫书及档案信息录入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相关业务模块,纳入业务培训、统计、考核体系,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成为了派出所及民警的主责主业,这些做法为天津公安系统破解告诫制度适用不畅、基层民警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打开了思路,回津后要加强研究,进一步改进工作流程,加强各级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争取借助开发移动警务终端的契机,设置家庭暴力警情处置内容,借助互联网+技术,更好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的贯彻实施。

                                                                                                                                                                     来源:天津市妇联